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校。1960年和1978年,学校先后两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和13个学院。学校有两个校区:学院路校区坐落于北京市高校云集的海淀区学院路,沙河校区坐落于北京市昌平沙河高教园区。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
2026年,我校在56个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约264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91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21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20人。招生专业目录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列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MEM,专业代码125601)的考生需要大学本科毕业后至少有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三)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外,其他全日制专业目录所列学科专业(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章程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录取后,学校与考生本人签订培养协议。
2026年,我校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非全日制)新增能源与矿业学院、应急管理与安全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力学与土木工程学院5个招生学院。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具体报考条件及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具体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七)学校工程硕博士卓越工程师项目聚焦深地深海能源开发、智能采矿、智慧安全与应急等领域开展招生工作,2026年计划在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招收8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为矿业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报考相应的专业领域,考生须达到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复试分数线,各学院将从复试合格的考生中,依据初试和复试的总成绩排名择优选拔该专项考生。
(八)我校与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简章、我校与国家安全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联合培养简章另行公布。
三、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院系网站上发布的招生简章。
2.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3.奖学金:奖学金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000元/年、8000元/年、6000元/年。
4.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