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及《西南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一、学校须向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学历、业务、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请考生及时访问学校网站下载调档案通知单,并凭通知单向考生档案管理部门调取档案。档案材料须于5月20日前以机要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寄(送)至我校研招办。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2024年被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如需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于5月1日前将《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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